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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太原)招聘业务人员公告

发布:2013-03-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经山西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其主要职能是受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业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报考条件
1、业务技术人员5名。报考条件是:化工、冶金、固体废物管理、环保等专业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有三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5岁以下。有环评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录用。
2、会计1名。报考条件是:财会专业大学毕业,具有学士学位,有三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有会计师职称,年龄35岁以下。
二、报名
考生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报信息,信息规范性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打印考试报名表。报名时间从3月29日8时开始,4月7日18时结束。
三、资格审查
省环保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工作情况证明,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等原件,务于4月8日8时至4月9日18时到省环保厅404室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报考费用。
四、笔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环保专业知识综合性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占40%,环保专业知识占60%。笔试于4月17日上午9:00-11:00在太原进行,考生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生笔试准考证于4月14、15、16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
笔试成绩4月22日后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拟于4月下旬在太原进行,省环保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六、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1:2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省环保厅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提交省环保厅党组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八、聘用及岗前培训
对决定聘用的人选,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
省环保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西省环保厅(太原市滨河西路21号)404室。
联系人:张浩敏
联系电话:0351-6371090


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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