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5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5年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特警协管员1-50名
2、治安协管员(男)1-201名
3、治安协管员(女)1-28名
4、交通协管员(男)1-38名
5、交通协管员(女)1-10名
6、镇(办)财务协管员1-17名
7、矿业地质测量协管员1-8名
8、工商市场监管协管员1-41名
9、信访接访协管员(男)1-5名
10、信访接访协管员(女)1-2名
11、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协管员1-8名
12、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1-14名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12月3日 县政府南806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公安、交警、特警、平安创建临聘人员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参加资格复审。
2、退伍军人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准考证、户口本参加资格复审。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参加资格复审。
4、报考镇(办)财务协管员的考生还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外因婚迁入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还需提交男女双方结婚证和户口本。
四、资格复审安排
2015年12月1日 |
上午 |
特警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男、女) |
下午 |
治安协管员(男)1—7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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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 |
上午 |
治安协管员(男)81—155名 |
下午 |
治安协管员(男)163—201名 治安协管员(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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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 |
上午 |
镇(办)财务协管员、矿业地质测量协管员、工商市场监管协管员 |
下午 |
信访接访协管员、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协管员、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 |
入围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资格。
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协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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