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沣东新城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工作招考计划的通知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沣东新城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工作招考计划的通知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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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沣东新城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工作招考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工作
招考计划的通知
按照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报名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沣东新城实际,现将2015年度沣东新城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1日(过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招考行政村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放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考岗位
1. 规划设置的、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
2. 乡村医生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已提出退养申请
且无继任者的村卫生室。
上述招考岗位须符合省政府有关村卫生室机构设置及从业人员配备标准,补充乡村医生的数量要在已核定的本辖区定岗人数限额内,定向到村。补充按照现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进行,不得超额补充(详见附件1)。
三、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热爱农村卫生工作;
自愿到人才缺乏的地区的村卫生室当乡村医生。
2.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但具有中等及以上临
床医学专业学历。
3.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
4.报名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县区户口。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吊销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其他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 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持:
1.《西安市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报名表》(原件3份)(附件2);
2.学历证件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村委会推荐信(原件、复印件1份)
5.原乡村医生的退养申请(原件、复印件)、《乡村医生执业
证书》(原件);(报考无继任者村卫生室的考生,应附原乡村医生退养申请)。
到招考行政村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上报报名所需资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报名人员资料上报计卫文体局,过期不再补报。
五、 考试要求
(一)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命题组织考试。由市卫生计生委成
立命题专家组,参照当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结合村卫生室服务实际需要进行命题。
(二)考试分为实践技能测试和医学伦理笔试两部分,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三)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 录取程序
(一)拟定初录人员。
由计卫文体局按照招考计划,在上线考生中择优拟定初录人员。初录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已核定的定岗总数。
上线考生可以在此次招考行政村之间进行调剂。
因暂未落实工作岗位而未录取的上线考生,保留考试成绩1年,1年之内落实岗位(符合招考规定)后,予以录取。
(二)公示。
计卫文体局将拟定的初录人员名单及其岗位在辖区范围内利用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市卫生计生委(86787653)和计卫文体局(89108832)监督电话以及受理投诉、举报的方式,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计卫文体局将组织人员逐一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确定初录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初录人员,计卫文体局填报《西安市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初录人员汇总表(沣东新城》(附件3)报向市卫生计生委。
(四)审定录取人员。
市卫生计生委审定最终录取人员,并将录取人员名单及从业岗位下发至计卫文体局,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七、执业注册
(一)最终录取人员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由计卫文体局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注册地点只限在受推荐的行政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二)新进乡村医生待遇与以往认定的乡村医生等同,其执业注册、执业规则、培训考核、法律责任,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6号令)执行。
(三)最终录取人员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或拒绝在受推荐的行政村从业,由计卫文体局调查核实上报市卫生局后撤销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
(四)对已落实考试补充人员的行政村,由计卫文体局注销已提出退养申请并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同时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附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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