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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招聘公益岗人员公告

发布:2015-12-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招聘公益岗人员公告已公布。此次招聘计划共计6名,要求法律专业。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25日。地点:解放路85号金融街西安市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楼基层科办公室)。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先将此公布如下。
  2015年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招聘公益岗人员公告
  为加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依据《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经西安市司法局批准,近期将组织实施从法律专业毕业生中为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计6名,要求法律专业。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西安市户籍;
  2、毕业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法律专业大专毕业生,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应届生或往届生;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公益岗位人员职责
  1、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和行业、基层单位法治创建工作;
  2、调处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矛盾纠纷;
  3、参与管理特殊人群;
  4、管理辖区内公共法律事务,接听12348法律援助专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本人申请,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25日。
  地点:解放路85号金融街西安市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楼基层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87375315 董先生、王女士
  2、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一式三份)
  (1)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学历证及其复印件;
  (3)未受刑事处分证明书(派出所开具);
  (4)失业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5)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基本法律常识;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面试成绩公布。
  五、录用与管理
  1、对录用合格人员由新城区司法局上报西安市司法局审批,并由新城区司法局办理相关手续。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管理,依照《西安市公益岗位(区县公共法律顾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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