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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榆林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10-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榆林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用书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榆林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榆林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16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陕人社办发〔2016〕23号)、《关于下达2016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基层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对我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986年7月1日至1998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以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等6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振兴计划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未毕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lhrss.gov.cn/)和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站(http://www.ylrs.gov.cn)上统一发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1∶00。
  2.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平台设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lhrss.gov.cn/)和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站(http://www.ylr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认真选择对应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招聘考试。
  3.资格初审时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11:00。
  4.资格初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网上审核。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11:30。在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不得变更。
  (三)网上缴费和报名确认
  1.网上缴费时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17:00。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每人交笔试考务费50元(以银行扣费为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10月27日17:00前持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向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地址:榆阳区文化路与青山路交界处东北角)申请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四)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退还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1:0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12日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笔试知识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
  3.成绩查询。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lhrss.gov.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现场审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时间和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lhrss.gov.cn)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6.参加面试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八)面试
  1.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lhrss.gov.cn)公告。
  3.参加面试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九)综合成绩确定
  1.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如招聘县区单位有空缺编制,经和县区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后可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无空缺编制,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十)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ylhrss.gov.cn)公布。
  1.体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到所招聘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层用人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到各农村基层用人单位。
  三、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振兴计划工作人员,是一项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政策性又很强的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陕人社函〔2010〕403号)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资质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降低标准,切实保证把优秀毕业生招聘到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上。
  (二)对招聘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
  (三)招聘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区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县区医院实习锻炼。
  (四)对招聘到农村基层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五)招聘的从医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中规定的各项待遇。
  (六)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七)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金,并不得录聘为省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榆阳区:0912-3525089
  府谷县:0912-8734363
  定边县:0912-4218920
  靖边县:0912-4643121
  横山县:0912-7619612
  绥德县:0912-5622169
  米脂县:0912-6368868
  佳县:0912-6724001
  清涧县:0912-5222065
  子洲县:0912-7221158
  吴堡县:0912-6510195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912—389046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12—3881902
  电话咨询的时间:8:00—12:00、14:00—17:3
  附件:2016年榆林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请点击下载)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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