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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6-11-1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1月17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延安人文、基本写作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用书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为更好促进和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4名(其中10名男性执行庭外勤书记员,4名女性业务庭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6名(其中2名女性,4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爱岗敬业,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学历:
  书记员具有法律专科或本科学历;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公安、法律院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1996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6、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身高男性要求1.70米以上、女性要求1.60米以上;
  7、户籍所在地为延安市,宝塔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1月17日,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报名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和学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如实填写《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值班室领取)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交至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南关街原政法委员会办公楼4楼404室)。
  (二)资格审查
  2016年11月30日前,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总分100分,笔试30%,测试40%,面试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延安人文、基本写作等)。
  2.测试
  书记员测试内容:计算机中文听打看打,制作word文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汉字录入,以记录速度和准确率综合评分;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测试内容:体能素质达标测试。
  3.面试
  笔试和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最终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取人选,试用期一个月,经用人部门出具试用期合格鉴定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薪资标准以本单位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单位地址:延安市南关原政法委办公楼
  联系电话:0911-211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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