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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汉中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12-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汉中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汉中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汉中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汉中市委组织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6]117号)精神,现就我区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招聘为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范围
  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在汉中经济开发区任满2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高校毕业学历证书、身份证、担任村官的聘用协议和村级“两委”副职及以上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12月14日前到开发区综合办人事科报名,填写《开发区从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招聘为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2、公示应聘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考应聘信息在开发区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下一步工作程序。
  (二)考核与考察
  综合办组成考核考察组,对应聘报名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察。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考核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开发区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方可按照招聘规定进行聘用。
  四、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和公示结果,综合办将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到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苗俊胜同志任组长,陈炳良同志任副组长,抽调综合办组织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徇私舞弊,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操作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916-2861806、0916-282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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