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阳市渭城区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讯: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31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在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开展。
二、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4日
见习时间:2017年1月13日—2月17日
三、报名条件
1.在陕普通高校或渭城籍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参加见习工作程序
(一)报名遴选。全区大学生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今年共遴选30名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渭城在线》(http://www.weic.gov.cn)公告栏下载填写《渭城区2017年寒假见习大学生报名表》。报名表须于2017年1月4日16时前交团区委。报名结束后,由团区委汇总报名信息,遴选见习大学生。遴选通过的大学生,由团区委在《渭城在线》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二)岗位分配。公示期满后,由团区委向区人社局提供最终确定的见习大学生名单,由区人社局组织分配见习岗位。
(三)见习报到。由团区委根据区人社局的分配意见,通知遴选通过的见习大学生领取“大学生见习介绍信”。见习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大学生见习介绍信”到见习单位报到,开展见习工作。
(四)考核评定。见习期间,区教育局适时到各见习单位开展走访检查,了解大学生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见习结束后,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见习总结,填写《渭城区2017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见习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将见习总结和考核表一并交区教育局。
(五)总结备案。见习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收集整理《渭城区2017年寒假见习大学生报名表》、《渭城区2017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和见习总结等相关资料,装袋密封备案。见习大学生将本人的《渭城区2017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自行带回,反馈所在院校留存。
五、工作要求
(一)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311号)精神,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安排见习大学生到基层调研。
(二)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三)每位大学生见习期间应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见习期满后应发的1000元见习补贴,由区财政承担。区财政局要及时将所需资金拨付至各见习单位。各见习单位要及时为见习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按时发放大学生见习补贴。
附件:
1.渭城区2017年寒假见习大学生报名表.doc
2.渭城区2017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岗位分配表.doc
3.渭城区2017年寒假见习大学生考核表.doc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联系人:刘青 联系电话:029-3318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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