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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汉中市教师资格国考申报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2017-02-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上半年汉中市教师资格国考申报人员体检公告已公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2017上半年汉中市教师资格国考申报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汉中市教育局现将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2017年2月之前获得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全部合格证书的人员(合格证书可以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网址www.ntce.cn)。
  二、体检医院: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在汉中市教育局指定的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凡是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地址在汉台区石马坡傥骆路十字(大蓝鹰加油站朝东150米,联系电话:0916--2694666)。
  三、体检时间:
序号 体检时间 体检对象 预计人数
1 3月1日 幼儿园 70
2 3月2日至3日 高中学段 160
3 3月6日至8日 初中学段 200
4 3月9、10、13日 小学学段、职业教育学段 225
  四、体检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体检当天上午7:50时,申报人员在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大厅门口集中,领取“体检表”。因为有抽血、B超等项目,请体检人员在集中之前不要喝水、吃早餐。本次体检由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具体组织。
  2.体检人员按照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的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医院的公示为准)。
  3.所有体检人员的体检报告由汉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统一领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查看、借用。待认定专家组审核之后,其体检报告将在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期间发放(无论认定是否通过,体检报告都发给其本人)。
  4.若申报人员对体检单科结论有异议,需要书面申请,由汉中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委派专人陪同复查,复查费用由申请人员负担。
  5.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应成立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与督查,提前组织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体检规定,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检测执行统一标准。如体检过程中发现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专家集体会诊讨论,进一步检查后由主检医师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应到汉中市教育局重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
  五、认定安排:汉中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开启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jszg.edu.cn)。现场提交认定材料的时间、方式等要求的通知将在2017年6月15日左右发布,请注意在汉中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jyj.hanzhong.gov.cn)。
  汉中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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