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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补充通知

发布:2017-07-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陕西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补充通知
广大应聘人员: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讯:对正在办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已持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供的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已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行政中心6号楼E座506室,接受复审。不按时提供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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