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18年3月17日举行,我校作为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设立的规范化考点,将于同期举行我校在校生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考教师和考务负责人
(一)监考教师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2.本单位在岗在编教职工;
3.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
4.监考人员能够亲自完成全程监考,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他人;
5.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组织的培训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
6.考务负责人熟悉监考工作流程,能完成本学院监考教师的培训,并全程参与此次考试;
(二)选聘程序
请各学院按照监考教师分配表(附件1),积极动员本单位在职职工报名参加,并于3月8日16:00前将监考教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ueshengchu@sn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学院监考教师汇总表”字样,联系人:王宝璐,联系电话:85310323)
(三)其他说明
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中途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请于3月15日各单位培训前经学院同意后,由学院安排本学院其他教师替换并进行培训考核;每个学院安排一名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作为巡视人员。
二、考务负责人培训会
时间:3月14日(星期三)15:00
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学院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负责人
三、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加强广大考生和社会大众对考试工作的监督,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详情如下:
举报箱安放地点:长安校区文渊楼一段南门门口
举报电话:029-85310461
四、考试相关规定
1.考生进入考场时间:第一场8:40,第二场12:40,第三场15:40;
2.每位考生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生证及考试袋(含考试用品),其他物品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的通知
教师教育办公室
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学生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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