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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2022-05-11 09:04: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陕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摘要

  陕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已公布,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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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周报送进展,加强工作预警,实行台账管理。

  陕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4月25日

  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按照省稳就业工作调度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落实落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改善企业就业环境,稳定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主渠道,增强托底保障能力保居民就业,确保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时序进度达到6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二季度控制在5.5%以内,坚决打赢二季度就业攻坚战,切实稳住经济基本盘和社会基本面。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聚焦市场主体稳就业扩就业

  1.加强减负稳岗扩就业。开展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入户行”活动,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特别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厅级领导分片包抓,落实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直达企业,确保应享尽享、快速兑现。推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留抵退税,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6月底前集中退还存量留抵退税;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年内扩大“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项目产业带动就业。落实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重点项目融资放贷,推动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二季度新开工省级重点项目36个、吸纳就业4600人左右。扩大住建、交通、水利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吸纳就业规模。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急需用工需求清单,重点对已竣工投产的项目,开展“一企一行”服务活动,动态掌握项目提供岗位、吸纳就业、人员分布等具体信息,与人社部门对接解决企业用工、调剂用工余缺,做好用工服务保障。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人社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有培训诉求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登记市场主体二季度末达到30万户。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签约项目落地,组织开展秦创原入驻企业就业招聘系列活动,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强化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创业。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小微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一定比例贴息。加速国家级孵化载体在市(区)、省级孵化载体在省级高新区建设布局“双清零”,推动全省理工类、综合类高校大学科技园建设全覆盖,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各类孵化载体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效能。加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办好第三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重点群体保就业

  4.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务员计划录用6449名,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部署抓紧实施;高水平大学生选调公务员计划录用600名,加快推进笔试后续工作。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万人,已进行笔试的,6月底前完成考察;未进行笔试的,6月底前完成笔试。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金融机构计划招聘33800人,上半年上岗率要达到60%以上。“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11402个基层岗位,力争6月底前完成笔试。做好全年应征9350名大学生入伍工作。组织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6月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5%,困难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上半年组织不少于1万人参加就业见习。年内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对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征兵办、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活动,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给予登记和认定,优先帮扶长期失业人员就业,二季度至少提供1次就业指导、1次培训机会、推送3条岗位信息,鼓励将中小微企业纳入就业援助基地范围,新腾退的2万个公益性岗位上半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上岗率60%以上,上半年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0%以上,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上半年实现就业3000人以上。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二季度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5000人。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残联、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稳定农民工务工规模。依托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二季度带动就业1200人左右,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和我省以工代赈资金的15%。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公路养护、卫生防疫、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发乡村公益岗位。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开发社区(村)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和就业服务等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县域工业集中区,二季度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措施,加强苏陕协作,支持社区工厂、各类园区、就业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创建等带动就业,上半年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持续抓好“赴重点区域务工人员”大摸底,对返乡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帮扶对接上岗。加大各类贷款发放、相关项目安排、协作资金使用、补贴政策扶持向带动就业好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灵活就业和共享用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二季度新增网商商户600家以上,带动就业2000人以上。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困难商户、网络主播等服务费标准。加强与“丝路星光”“抖易点”等平台合作,上半年提供3000个直播就业岗位。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建立政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岗位信息,调剂用工余缺、共享用工。指导建筑企业、餐饮企业、电商零售平台共享用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开展共享用工中的矛盾风险。鼓励季节性用工,对职业中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签订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组织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优化服务促就业

  8.优化就业服务促就业。依托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设立“共享员工”服务专区,加大政策发布、岗位推介、线上招聘、技能培训、补贴办理力度,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岗位信息归集。发挥30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上半年促进就业7万人以上。开展中小微企业“百日招聘”活动,上半年提供2.5万个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实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活动,用好“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围绕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产业链、秦创原入驻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稳定的相关企业强化用工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聚焦重点项目,打造陕西技工品牌。围绕智能制造、汽车制造、新能源、信息技术等专业(工种),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大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青年技能培训规模,提升课程和培训质量,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让无业者有业可就、有业者技能提升、从业者收入增加。二季度衔接下达2至3个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开展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技能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上半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万人。实施乡村产业带头培育“头雁”项目,上半年培育300人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厅、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劳务公司“红黑榜”,加大力度清理劳动力中介,规范各类职业介绍行为。国有企业带头稳定劳动关系不裁员、尽量不减员,有条件的适当增加就业岗位。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申领就业补贴的服务对象,要适当延长补贴申领期限。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导考核

  11.强化督查督导防风险。省稳就业工作专班建立督查督导机制,按月分解考核任务,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实行台账管理。5月份对西安、咸阳、渭南、榆林等重点市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专班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落实稳就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厅领导分市包抓全系统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省级重点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严格审查就业材料,确保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真实可靠。统计调查部门要推进分市调查失业率统计办法,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强化就业形势调查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发展改革、工信、国资、教育等部门要分别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高校清单和工作提示单,全力帮助企业和高校解决难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加强行业企业用工、裁员等变化监测,提早做好政策工具储备,建立防范化解失业风险预案,防止发生规模性失业和群体性事件。省级有关部门重大情况,要向省政府报告。全省上下要同心同向,共克时艰,努力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章来源: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7437&chid=1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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