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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陕西省面向西北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发布:2025-12-01 10:51: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2026年度陕西省面向西北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摘要

     2026年度陕西省面向西北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时至12月17日12时,笔试2026年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30分(共150分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备考可参考2025年陕西事业单位笔试课程(点击购买),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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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度陕西省面向西北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正文

2026年度陕西省面向西北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各院(系)及2026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2026年度招录选调生工作安排,我校将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与省委组织部的定向选拔。为做好我校定向选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2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3.年满18周岁(2007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放宽2周岁。


  4.202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院校录取时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毕业生须以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及所学专业报考。


  5.能如期毕业,学习成绩优良,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合作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工作。


  7.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岗位应符合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班委及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入党程序不规范,高等教育阶段因学习成绩、身体等原因延长学制的;


  3.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培养、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网络学院以及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


  4.不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


  5.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选调生情形的。


  三、选调类别和程序


  (一)类别


  选调分为专项选调和基层选调两类(岗位表见附件)。


  1.专项选调。为省、市两级机关岗位,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招录。


  2.基层选调。为县(市、区)级和乡镇(街道)机关岗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招录。


  (二)程序


  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签约考察、组织体检、岗位分配、公示录用等程序依次组织实施。


  1.院(系)推荐报名。符合条件并且有强烈报考意愿的毕业生于12月4日前如实填写《2026年度陕西省选调生招录报名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后提交至所在院(系)党委审核。各院(系)党组织要严格对照公告要求,审核学生参加选调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核年龄、专业、加入党团等组织的程序、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身心状况是否适合从事机关工作等方面情况。审核通过并同意推荐的在学生《报名推荐表》相应栏目中填写“同意推荐”的意见,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章。各院(系)汇总同意推荐毕业生信息并填写《2026年度陕西省招录选调生各院(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于12月4日下午17:00前学生《报名推荐表》和《院(系)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交至就创中心就业指导部办公室。


  2.校内选拔。12月5日至12月10日,学校将开展校内选拔并确定推荐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校推荐和资格审核。经过学校遴选同意推荐的毕业生务必于12月11日前在网上完成报名。毕业生登录“2026年度陕西省选调生招录报名”系统,注册后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学校同意推荐的学生,登录“2026年度陕西省选调生招录报名”系统上传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报名。报名专项选调的,只可选择一个岗位,也可同时报名基层选调;报名基层选调的,可选择5个志愿,志愿为梯次志愿,西安市所属县(区)只可填报1次。学生报名时,需上传受表彰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档案造假、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笔试面试。笔试2026年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30分(共150分钟),在各招录高校设置考点同步进行,一套试卷、总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根据考生参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签约考察。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


  5.签约考察。陕西省委组织部与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愿意参加选调的考生及其所在高校签订三方协议,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通过找知情人了解、与人选面谈、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对党、国家和群众的感情、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家国情怀、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专业特长、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6.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西安市定点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以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为基础,结合选调生到基层和机关工作实际需要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当日复检项目当日进行复检,有规定时间的复检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7.岗位分配。对专项选调岗位,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自愿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专项选调未被录取且个人志愿参加基层选调的,进入基层选调程序。基层选调岗位,根据综合成绩、学校、专业、户籍、岗位需要及本人实际情况等统筹分配。


  8.公示。拟录用人选在各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9.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5年内不得调动到省外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开遴选除外)。


  四、培养管理


  1.省级机关选调生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到本单位结对帮扶的县(市、区)锻炼2年,在保证到村任职不少于1年前提下,另外1年一般到县乡机关锻炼,专业性较强的也可以到本系统或业务相关的基层企事业单位锻炼。地市以下机关选调生可安排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到村任职2年。


  2.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


  3.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工作。选调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经市(区)委组织部批准,可以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到省、市机关工作的,所在单位不得提前召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可回派出单位参与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过3个月。


  4.省、市机关每年补充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且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到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选调生,不得商调转任上级机关。


  5.博士研究生选调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选调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选调到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灞桥区及西咸新区和有关开发区工作的,不在发放范围。新录用选调生享受市(区)、县(市、区)相关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在基层工作不满5年,因个人原因取消录用、辞职或辞退的退回全部生活补贴。


  6.对政治素质好、表现突出的选调生,以后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县(市、区)级以上机关和重要岗位。


  五、重要提示


  1.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体检费。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录工作组织实施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公告由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05590、029-63905587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电子邮箱:sxzzbghb 163.com


  西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08385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


  地址: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层东侧2-11室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西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wu.edu.cn/info/1200/431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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