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西安市公证处和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2026年4月28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一)复审时间
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09:30—12:00。
(二)复审地点
西安市公证处会议室(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b座7层)。
(三)复审递补时间
2026年5月9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交给审核单位存档。
(一)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与报名姓名不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更名相关户籍资料。
(三)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
1.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留学毕业生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
注: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前登陆学信网官网、APP或小程序,国外留学毕业生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前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或“微留服小程序”等官方服务平台,注册并绑定个人信息,复审现场交工作人员查验。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五)系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以及“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同意报考证明》填报有关要求详见附件模板填写说明。
(六)除第(五)项以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2026年以来档案托管部门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凡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计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合格对待。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后续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五、咨询电话
西安市司法局:029-67096812
西安市公证处:029-87201397
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029-87222727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司法局
文章来源:http://xapta.xa.gov.cn/#/artical?channelId=905251883494154240&contentId=1211936759773908992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