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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3人)

发布:2026-06-11 13:12: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西安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3人)摘要

     西安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3人)已发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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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3人)正文

西安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3人)

  西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12月,是全国首批设立的七家试点仲裁机构之一、西北首家现代商事仲裁机构,始终以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高标准推进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案件受理量与争议标的额长期领跑西北地区,2025年争议金额突破200亿元大关。2019年与2023年两度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称号,2025年7月被司法部纳入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2025年3月,西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体制机制改革,转型为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全面推行市场化用人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制与合同化管理。


  为进一步夯实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人才根基、满足业务高质量快速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诚邀各界英才携手共进,共筑国际一流仲裁事业。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3人,其中:西安仲裁院副院长1名、人力资源部副部长1名、仲裁业务拓展部副部长1名。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支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正直品行和严格自律;


  2.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坚守原则,作风端正,善于团结同事,廉洁奉公,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胜任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4.忠于职责,勇于开拓创新,具备全局观念,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曾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信息见《西安仲裁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03、岗位需求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22日,通过西安仲裁委员会官网、西安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西安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西安市人才网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xianzc(请复制此链接到电脑浏览器进行填报,报名需上传文件,请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22日18:0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西安仲裁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4)本人学历学位资料扫描件: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学历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本人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专业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有多个证书,合并扫描为一个文件上传)。


  按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后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状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另行通知


  2.网址:https://c.exam-sp.com/xianzc(同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体检


  1.从德、能、勤、绩、廉及业务素质等方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2.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3.拟聘人员综合考察未通过的、未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04、有关提示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岗位报名,不接受邮递、面呈简历等方式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全部信息及相关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凡存在填报信息虚假、隐瞒实情或提交资料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入职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流程,在报名、初审、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录用及入职后任一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随时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邮箱)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招聘由西安仲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7.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仲裁委员会所有。


  8.本次招聘工作由西安人才集团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29-86579618


  监督投诉电话:029-865796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仅限报名期间)


  附件1-2:


  1.《西安仲裁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2.《西安仲裁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xaac.org/show.php?pid=6&cid=55&id=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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